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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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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公安系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工具,在这场丧失人性的迫害中,一些公安系统的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重罪,必将受到“善恶有报”天理的制衡。下面是公安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实例。

河北辛集市派出所长、恶贯满盈的贾立超遭恶报

贾立超,河北省辛集市南智邱派出所所长,家住鑫苑小区3号楼2单元。十几年来,贾立超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原来在公安局国保大队当干警,充当耿占峰、耿超的打手,对很多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如对陈西卜、陈西剑、张哲、陈苏一家的迫害,在受害人家中私设刑堂用尽酷刑,勒索钱物,在财物榨干后,对一家人分别非法判处七、八年的重刑。贾立超对张同义、张同建一家的迫害,惨无人道。

由于贾立超打人“有功”,不久升任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二零零三年以后,贾立超追随耿超在全市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抄家,罚款,绑架到洗脑班强制“转化”,劳教判刑,不计其数。后来,贾立超担任南智丘镇派出所长。

在零八年奥运前,贾立超更是丧心病狂的抓捕法轮功学员,仅一个月的时间,在南智丘镇,就有法轮功学员王治普、吕清、杨志允被非法判刑三年,曹英宾、魏杰、蔡增才被劳教,蔡茂林、王满珍、蔡春眠等被绑架关押勒索钱财,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上门骚扰抄家。贾立超后调任站前派出所任所长仍不知悔改,继续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十多年来,贾立超的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贾立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人神共愤,这些桩桩件件明慧网都记录在案,期间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多次给其写劝善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他一直执迷不悟,不知悔改,一意孤行。

善恶有报是天理。现在三十多岁的贾立超已遭恶报,双腿股骨头坏死,在石家庄花十四万元做了手术,可是还得靠双拐走路,恐怕他的后半生是离不开双拐或者轮椅了。

江西九江公安正、副局长遭恶报被双规

吴正阳,江西省九江县公安局局长;陆龙来,九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兼“610”主任,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同时被双规。

在九九年后,吴正阳曾在湖口县庐山区公安局任职,积极迫害过大法弟子。

陆龙来是九江县第二任“六一零”主任。由于受中共邪党谎言的毒害,曾扬言“法轮功是反党组织,要镇压。”因此在任期间做过不少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抓捕、关押、劳教大法弟子。还对一位写真相信给他的大法弟子大发雷霆,扇耳光。

后来经过当地大法弟子的不断讲真相,他们俩有所醒悟。这两年,没有做过份迫害大法弟子的事。

但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做过的任何事情都要承担后果的。这次双规已经是神佛给他们最轻的惩罚了。

李建华是九江县第一任“六一零”主任,为了自己的私利,疯狂的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九江县的张毛新、费卫东等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都与李建华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面对大法弟子的慈悲劝说也不听,一意孤行,不思悔改,最后李建华落到个内脏大出血死亡的可悲下场,年四十五岁。家人万分悲痛。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神佛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希望那些还在执迷不悟的执法人员引以为鉴,不要无知的做出伤害自己和家人的事,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法制科科长丁醒南遭恶报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法制科科长丁醒南长期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经他手已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现丁醒南已遭恶报,患肺癌晚期。

丁醒南电话:0558 — 2553564

山东金乡县国保大队主任王玉新遭恶报

山东金乡县国保大队王玉新,四十多岁,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就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有时在法轮功学员被送劳教查体拒收的情况下,他还要坚持给劳教所人员送钱贿赂,也要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

大法弟子不记其过,给王玉新寄真相信、打真相电话无数次,王玉新仍不悔改。

最近,王玉新自感鼻子不适,在县医院以“上火”诊治不见效,到济南医院诊断为鼻癌。一次化疗就得四、五万,据说得四、五次,还不一定能治好。这真是应了“作恶必报,只是时辰未到,时辰一到,马上就报”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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