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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黑箱密判 “法官”林乔再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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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导)成都大法弟子陈昌元被非法枉判三年后上诉,七月十八日收到成都市中院维持一审枉判的判决书。据悉,陈昌元现已被秘密劫持到德阳监狱,而律师与家属都尚未得到过“法官”林乔的任何通知或消息。

陈昌元上诉案在中院立案后,林乔就对陈昌元的律师设置重重障碍,不许律师复印一审的庭审笔录,并明确告知律师将所谓“书面审理”(即不开庭审理),一再催促律师递交辩护词。

对此,陈昌元的家人多次上书成都市中院、成都市人大、省人大等机构,对林乔的违法行为提出投诉和抗议,并指出:对陈昌元的一审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根本就是冤案,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二审必须公开,并授权律师决不配合林乔的违法。

但林乔不顾家人的一再据理力争,一意孤行,公然违反刑诉法,在没有听取保护人意见的情况下,秘密枉判。

今年年初,在审理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时,“法官”林乔也曾同样不顾十五位律师递交的一系列的申请、意见和投诉,在经过一系列的违法办案行为之后,强行枉判,再添冤情。


林乔


电话区号:028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邮编:610031)
刑一庭林乔82915607
成都市中院其他人员:
院长:牛敏
院值班室:028-87780837 82915026
副院长:王平、刘楠、胡建萍、钟尔璞、谢商华
巡视员:杨文军
副巡视员:张宝珊、梁群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扬、喻明健
审判委员会委员:吴红艳、谢扬
副局级审判员:李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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