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连市退休教师王秀兰被非法判刑7年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近日刚刚获悉大连金州区大法弟子王秀兰已被大连甘井子区中共邪党法院非法判刑7年。

王秀兰原籍是黑龙江省双城市王家镇人,出生于1954年7月,在王家小学任教,现已退休、移居大连金州。她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使自己身心受益。

在2008年4月5日上午八点左右,只因她把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人,却遭到了大连甘井子区大房身派出所的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在这期间恶警曾到她的居所抄家,非法抄走一本世界公认的好书《转法轮》,而这却成了她被非法判刑的证据。恶警在非法批捕、开庭期间从不通知家属,一切都在暗地里秘密进行。

当家属听到消息去相关部门询问情况时,恶警都在推三阻四不给明确答复。只是听法院门卫说判决书在本人手里,判了7年,但到看守所去询问时遇到的警察还是推脱。

截至2月24日具体情况还不清楚。相关情况我们将做后续报道。

望国际人权组织及善良的人们给以关注!

相关违法单位:
大连甘井子区大房身派出所
电话:0411-87600246
相关责任人:
所长:杨业海 手机:13942062002
刑警队长王宏波和赵万林是直接绑架者
所 长 王晓军:手机13500736690
迫害法轮功直接负责人:孟宪明手机13236925179

大连甘井子法院 
 电话0411-86601349  传真0411-86601588
E-mail:service@51fagu.com
甘井子检察院  
电话0411-86601656  传真0411-39700112
大连姚家看守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