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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权向国际社会提交中共药物迫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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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近日,法轮功人权(www.falunhr.org)向联合国与各国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关押期间遭受药物注射迫害的报告。此份报告披露了青海省,湖北省和山东省等地共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期间,遭受到药物摧残和酷刑折磨,造成他们器官衰竭,肢体残疾,精神失常,以及死亡。

药物和精神迫害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使法轮功学员屈服,中共利用各医院系统和监狱系统进行合力迫害,使得迫害行为更加隐蔽与凶残。

递交报告案例简介:

青海省:

1. 范丽红,女,二十九岁,被青海女子劳教所伙同精神病院摧残致死。

2. 李桂香,女,被青海女子劳教所折磨的满身都是伤,行走艰难;

3. 李静,女,六十多岁,被青海女子劳教所折磨得神智不清、烦躁不安,抓墙,啃桌子。

4. 王淑娟,女,关押于青海女子劳教所。一次喝了一口劳教所的汤,便出现了舌头麻木,口中带有白沫,且手足冰凉麻木,双腿麻木疼痛。王淑娟的身体严重损伤,到现在还双腿麻木疼痛难忍。

5. 张学风,女,在被关押在青海省女子劳教所期间,被注射了破坏神经的药物,导致张学风精神失常最后死亡。

6. 贺万珠,男,关押于青海省多巴镇的青海省男子劳教所。在吃饭时,发现食物有异味,随后出现胸口发闷,嘴发麻。

7. 罗芳,女,关押于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罗芳被毒打摧残后被强行抬入医务室打针。被注射不明药物后,出现啃桌子,钻到床底下、桌子底下的反常行为。

8. 李元平,女,关押于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电棍殴打后,伤势严重。她被要求服用白色的圆形药片,服后,出现了恶心、麻木的症状,且困乏无力、行走艰难、言行迟缓、反应和记忆力下降。

9. 平春峰,男,青海师范大学教工(原后勤某科室的科长),在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三年间关押于多巴镇劳教所曾两次向人诉说,被打毒针,被下毒,造成精神恍惚,二零零五年去世。

湖北省:

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以来,从湖北省监狱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多被送往位于汉口二道棚的江汉区洗脑班。迫害期间法轮功学员出现了头晕,心慌,心律过速(静坐不动时心跳达一百多次/分),身体反应与心理状况不协调(如:明显感到头脑尚清醒,心理不紧张的情况下,心跳过速),面部虚胖,排毒(脸上出红痘痘)现象。

山东省:

1.孟立军,女,被判刑十年,关押于山东省女子监狱。孟立军被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致使孟立军记忆力基本丧失。

2.姜国波,男,潍坊昌乐看守所对大法弟子姜国波实施药物残害。在饭中加入了破坏神经中枢、阻挡大小便及其它摧残身心健康的不明药物毒害他。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姜国波出现严重的心脏病症状,生命垂危,保外就医。

3.吕霞,女,山东蒙阴县棉纺厂职工。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在泰安市泰山区法院被秘密审判,因被注射了不明药物,致使她当庭不能说话。后被送往济南女子监狱前,又给她注射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她感到舌头发硬、麻木,直流口水,想说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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