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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再次在北京被非法劳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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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艳第一次被劳教释放后不久的照片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大法弟子李艳于奥运前再次在家中被非法抓捕,并又一次被非法劳教2年半。现被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六大队。

李艳于2005年被第一次非法劳教,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由于拒绝放弃信仰,被送到当时的二大队(即攻坚队)进行迫害,由于李艳拒绝邪恶的一切无理要求,因此而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包括被强制坐高板达20小时以上,不许洗头、洗澡、换洗衣服、不给饱饭吃,不让睡觉,天冷了也不给冬季的衣服穿等等,恶警杜敬彬还命令吸毒犯骂她,整治她,不仅如此,恶警杜敬彬还亲自动手从身后揪住李艳的衣领勒她的脖子,导致她不能呼吸,这时她大喊救命,杜才罢休。李艳被他们迫害得精神近乎崩溃:每天半夜不睡觉,用头撞墙。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所谓的“保证”。当她明白过来后,在邪恶的黑窝里,发表了严正声明:一切所说、所写作废,坚定修炼。

发表了严正声明后,随即李艳被送到了在劳教所里最邪恶的大队:集训队,与当时被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张连英关在一个大队,每天的吃、喝、拉、睡就在仅仅2平米的小隔子里。奥运前夕,当地“610”不断的骚扰她,强制房东赶她走,李艳是单身妈妈,有一个6岁的女儿,房东不忍心这样做,拒绝了邪恶的“610”的要求。奥运前,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李艳又被绑架,并被非法宣判2年半。

女儿想念妈妈,每当坐在饭桌前就泪水涟涟,总是问:妈妈去了哪里?我想妈妈。

在李艳第一次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失去了三位亲人。类似于李艳这样遭遇的法轮功学员遍布中国大陆,迫害波及了千千万万的家庭,这场邪恶的迫害必须立即停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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