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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县六十三岁老人冯仁玉面临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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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四川省大竹县六十三岁的大法弟子冯仁玉,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被公安局秘密逮捕、非法关押至今,其间,恶党人员不让通信,也不准家人见面。冯仁玉丈夫多次要求见面,均遭无理拒绝。二零零七年六月份,检察院恶党人员进行所谓的“起诉”,法院已审,准备加重迫害,非法对其判刑。

冯仁玉,女,住四川省大竹县双拱镇街道,一九九七年开始学炼法轮功。在炼功前患有多种疾病,是有名的药罐子,体重只有六十多斤,人称她为“灯草牌坊”。她炼功不到半年,病情大有好转;一年后,病态全消,体重增加了十多斤。曾是沉默寡言的她,脸上开始出现了笑容。

冯仁玉身体的巨大变化,引起众多人的称奇,有人问她,你吃的什么高级补药,身体长得那么好?她总是笑逐颜开:是我炼了法轮功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厄运降临在她的头上,恶党人员对她的迫害,从没有间断过。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开始,到现在,她九次被非法关押,三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尤其恶劣的是,派出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狼狈为奸,罗织罪名,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收所执行时,竟将冯仁玉投入戒毒所里劳动教养。在劳教所期间,遭到戒毒人员的百般凌辱,毒打,长期值班不给休息,强制为戒毒人员洗衣洗脚,被监室人员称为冯蛮。

劳教释放时,冯仁玉不能行走,由人背出,交家人领回。回家后,卧床四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和女儿服侍,亲朋好友见状,都说冯仁玉活不出来了。但她最后还是闯出了死关。

八年来,冯仁玉除了在监狱度过魔难外,在家时,也被完全监控。负责监控冯仁玉的乡校街道干部有十多名。冯的一言一行,都被安置的看护人员严密监视,尽管如此长期以来还是抓不住任何把柄,只能以莫须有的诬蔑不实之词予以陷害。

参与迫害冯仁玉的人很多,表现特别突出的是石河派出所所长邓传明、县国保大队原教导员(县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李月学、文莉等人,县六一零头目陈用国更是死心塌地迫害法轮功。

石河派出所所长:邓传明13982833128
干警:冷中川 13778303455

大竹国安:0818-6221159
邪办:0818-6242610
610头子、邪办主任:陈用国
公安局长:赖劲松
公安局副局长:徐建军13808243886
唐竹安:国安大队长 0818-6221159
国安大队副队长彭宇,宅(0818)6222922
文利 6228023(宅电)

公安局法制科 : 于智6223931 (宅电) 13982813801
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黄学斌 6228101办公室6223952(宅)  13982883663
检察院起诉科:   徐刚 (宅电)6225724    1398282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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