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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法弟子裴珊珍面临第二次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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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15日】2005年3月,上海大法弟子裴珊珍在小区投真象卡片时被在后跟踪的恶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静安看守所已有四个多月了,现在她正面临第二次被检察院起诉。希望上海的大法弟子见此文章后共同发正念铲除邪恶对裴珊珍的迫害,正念清除黑手,助她正念走出。

裴珊珍,女,61岁,家住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183弄2号1508室,原向群中学退休教师,现并入市西中学。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公开迫害大法后,裴珊珍于2000年6月进京上访讲大法真象,被警察抓捕押回上海静安看守所拘留7天。2000年7月13日,裴珊珍又因在小区内散发真象资料时。被摄像机录像。又被恶警抓入静安看守所,刑事拘留35天后被非法批捕,11月在静安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后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1年3月,裴珊珍因借了一盘李洪志师父讲法录音带给有缘人,又一次遭到抄家和抓捕,罪名又是“扰乱社会治安”,在无任何合法手续下,四个高大男警强行绑架她从家里扭送静安看守所。裴珊珍在看守所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坚持炼功,被恶警铐在铁栅栏上,用毛巾勒住她的嘴,几次险些背过气去。裴珊珍面对非法抓捕和践踏人权的情况下采取绝食请愿,恶警和打手们对她进行强行灌食,掐伤她的两颊,擦伤鼻腔和喉管,使她吐血不止,身体严重虚弱和脱形。后在她本人没有接到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强行劫往上海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

裴珊珍在2004年的9月给上海最高检察院写申诉信,反映自己在法轮功修炼道路中的体会和在法律方面对她的不公正待遇的公开信。指出在上海恶警剥夺基本人权的行为,用外在的繁华来极力掩盖和粉饰内在的腐败和堕落,并以权代法用假象来朦蔽百姓,制造秉公执法的虚假表现。

正告那些还在继续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神给你们的机会是有限的,希望你们不要再为眼前这点的蝇头小利而丧失人的基本良知,你们的行为决定了你们的未来不要再执迷不悟了,看一下眼前的形势,记住宇宙的真理是善恶有报。

上海静安区政法委 南京西路1550号
王 健 强 021--62291582 65251102

静安区司法局 南京西路1552号
金 标 洪 021--62894534 567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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