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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员:我们不会坐视侵犯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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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6日】(明慧记者刘东、周海伦编译)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304号决议案,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修炼法轮功的权利。304号决议提起人,佛罗里达州的国会议员伊莲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女士在决议表决前首先发言,谴责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犯下的暴行。全文如下:

首先,我要称赞我的同僚 - 来自加州的议员琳-伍尔西女士和芭芭拉-李女士对此项决议案的奉献和支持。我还要感谢来自伊利诺州的委员会主席、议员海德先生及委员会资深委员、来自加州的议员兰托斯先生以及委员会全体高层,感谢诸位鼎力促成此项议案能于今天付诸表决。

我今天站出来是要呼吁大家关注一场由中共[江氏集团]发起的对法轮功和平精神运动的残酷镇压。中共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独裁政权。

北京政府[江氏集团]于1999年7月22日宣称法轮功非法并将之定性为“×教”。这一天因此而成为在人权侵犯史上臭名昭著的一天。接踵而来的是大规模的逮捕、酷刑和法轮功学员频频被报在被官方监禁期间死亡。所有这一切至今毫无转机。

这些至今仍遭监禁的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一名是美国公民,他就是李祥春先生。国会议员们反复呼吁中国立即释放李先生,我们今天再次发出这样的呼吁。

本议会已多次谴责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令人发指的践踏以及对他们信仰自由与良知的侵犯。通过对我与来自加州的议员伍尔西女士以及多位同僚所倡议的两党共同提案的压倒性支持,我们做到了这一切。

然而,国会第304号共同决议(H. Con. Res. 304)与众不同。今天在我们面前的这一决议案针对的是更严重的问题。经70多名议员联名倡议,本决议案聚焦于揭露[中共]公然在我们美国领土上经常用暴力手段使用恐吓、威胁、打压的报告和调查。

西起加州,东至纽约,和平非暴力的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中共方面人员的威胁。正如我们在此议案中所述,法轮功学员在旧金山的大街上受到人身骚扰,在芝加哥的中国领事馆外受到人身攻击,在纽约遭到据报与中共有关的人员的袭击。

请所有旁听这个讨论的人,包括那些在美国策划打压言论自由的外国政府的代表们记住一点:这里是美利坚合众国,是自由和民主的摇篮。我们不会坐视你们侵犯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的权利。任何在我们国土上干涉言论自由的行为都将导致相关当事人被驱逐出境。

在这片自由的国度里,人们畅所欲言。在这无畏的家园中,百花齐放,法轮功精神运动是其中盛开的一朵。

我在此要求我的同僚们明确告知中共,立即无条件的在中国,尤其在美国,停止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不齿行径。

我请求诸位对国会第304号共同决议案投“赞成票”。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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