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修炼其实并不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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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10日】在我被非法关押的第二十天,警察叫我收拾行李,……对于進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当时的惯例是刑事拘留一个月,若不妥协,再行政拘留半个月。在我头脑中没有这个概念,我是大法弟子,我要走修炼的路,要走师父安排的路。在我找不到自己执著心的情况下,我同被非法关押在一起的同修讲,我该出去了,我也悟到出去后要大面积讲真象。我这一念一动,真的就被释放了。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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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前文)在我被非法关押的第二十天,警察叫我收拾行李,我问干什么?她不说,我以为要把我调到别的看守所,因为以前在这里关过的表现坚定的大法弟子,他们就给调走。于是我收拾好行李出去了。当时虽然觉得我不应再在这里呆了,但一点没想到是放我。看守所有好几道门,出了第一道门,当时给我办案的公安局政保科长在那里,我问:“把我转哪?”他说:“你还没呆够?放你。”我一听,回头对送我出来的警察说:“我進去把行李给关押的大法弟子送去。”她说:“不行,出去就不能再進来。”我说:“麻烦你,把这些行李给带進去。”她说:“不行。”没把行李留下,我难受了很长时间,因为那里人多,大法弟子都睡在地上,地上潮湿,行李少,而且看守所卖的行李很薄,所以大法弟子很艰苦。走出看守所最外面的大门,办案警察说:“以后要炼在家炼,别再上北京了。”我重新恢复了自由。

对于進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当时的惯例是刑事拘留一个月,若不妥协,再行政拘留半个月。在我头脑中没有这个概念,我是大法弟子,我要走修炼的路,要走师父安排的路。在我找不到自己执著心的情况下,我同被非法关押在一起的同修讲,我该出去了,我也悟到出去后要大面积讲真象。我这一念一动,真的就被释放了。由此可见,修炼被抓不是目地,真正证实法,在法中提高,师父无时无刻不看护着我们,而且在所谓的“考验”、“魔难”中能否正悟非常关键,师父就看我们的一念。

出了看守所的大门,爱人带了两小车的人来接我,其中包括他单位的两个所长、一个书记,没有直接回家先到了饭店。吃饭时,他单位的书记试图劝我,我又是向他们做一次洪法,吃完饭各自回家了。

在我被非法关押的日子,爱人找到我单位领导,指责他们,说我平时工作任劳任怨,象个黄牛似的,现在有事,谁也不出面营救。结果在我回家的第二天,我单位支部书记、主任一起到我家。他们说:“你爱人真了不起,患难见真心,你好好珍惜。”我又是向他们洪法。我想这次進京可能面临失去工作,所以我不想去上班。领导说:你先上班,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如果不上班,可能真的就被开除了。因为工作这个问题他们说的也不算,这样我又上班了。

由于离开工作岗位二十多天,乍一回来,同事都很关心,陆续看我,我就借此机会向他们洪法。在工作中我很坦然,同事们也没有歧视与回避我。

我所在的单位是个万人以上的大型国营企业(公司),下面又有十多个分厂,分厂往下又分几个科室,所以经常有很多硬性文件,贯彻到下面,也只能是执行了。2000年8月,分厂未经过我本人给我作了处分:开除党籍,留厂察看两年,并在单位大会上公布了。事隔两个月,单位纪检员拿着两个处分文件让我签字,我说我不能签,我不同意,我没做错什么。他说:“那你就签不同意也行。”我就在处分文件上签了“不同意”(这种签字也应该抵制)。

2000年9月,公司搞技效考评,各分厂考评尾数的职工离岗脱产学习,拿离岗工资。全公司带处分的大法弟子不经考评直接去离岗班,工资每月只给350元。在学习班上,大法弟子上课学法,下课讲真象,虽然那些尾数职工是各自岗位上不受欢迎、难管理的人,可是在这个班上,在大法弟子的带动下,表现得比历届都好,办班单位公开承认这个事实。

2000年11月,公司搞“减员增效”活动,各单位有名额,带处分的职工必须拿下,其余的名额就要在各单位考评的尾数中产生,这样这个离岗班提前结束了。单位强迫我买断,否则面临开除的危险。我觉得我的利益之心还很重,为了去这颗心,我决定即使被开除也不买断。我在法上想明白后,做好爱人的工作,用常人的道理告诉爱人:“虽然买断可以得到一些钱,但需要签自愿买断的合同,我们不自愿。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以后肯定会平反的,所以不能怕开除,也不能为了钱而买断,。”结果也没买断,也没开除,给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而当时整个公司那批去离岗班的大法弟子都被开除或买断了,只剩我一人在职。回到单位上班,可工资仍给开350元。由于那段时间对邪恶的迫害认识不充分,很多事情都从个人修炼去执著心的角度考虑,没有主动破除旧势力的安排与迫害。

到了2001年春季,随着师父不断的讲明法,并告诉弟子发正念的威力,自己修炼也发生了变化,工作中虽然只拿350元,但我仍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求单位领导提前解除处分(实际上还是默认了邪恶给处分的形式,没有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由于当时邪恶确实很猖狂,我不写保证、不妥协,单位领导也不敢伸张正义,就这样提前解除处分的事搁置了。

2001年11月,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条件又是“保证”的问题,因为当时我工作岗位距单位机关坐公交车近一小时的路,所以领导没有当面找我,而是通过电话沟通,谈到这个问题,我很坚决,所以也没太难为我,由我爱人出面,给我签了不定期合同(正常合同)。

2002年7月,两年的处分到期之前,我要求解除处分,可前提还是要求写保证,否则面临开除公职。关于“炼与不炼”的问题,在我这里已不是问题,就是炼。可是为什么邪恶还不放手呢?我向内找,觉得我物质利益之心已经放下了,不应该这样继续迫害我了。我想到这是邪恶的旧势力在想方设法往下拉大法弟子,让你在修炼中留下污点。我看清了邪恶的伎俩,同时也悟到要更深入的讲真象。所以我分别找到单位各级领导,以这个问题为突破口,向他们讲真象。这些人明哲保身的思想很严重,讲真象他听着,可是解除处分谁也不敢作主,因为他们明知我不会放弃修炼,又不写保证,所以都不敢作主。

我没有放弃。我在法理指导下做,我爱人同时以常人的方式要求单位按时解除处分,他也找到我单位各级领导,都互相推诿,声称需公司决定,最后在直接办理此事的单位纪检员那里,我爱人直接把电话打到公司人事处,公司人事处询问:“该人怎么样?”回答说:“挺好的。”“挺好就给解除呗。”这样此事无条件解决,工资奖金也恢复正常。在这个过程中,单位同事也都为我着想,说实在不行就买断吧,不能人财两空。我告诉他们,如果要买断,两年前我就买断了,何必拿了两年350元/每月再买断。不过我谢谢大家的好意,因为常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此时大法弟子的心态。其实我想到,如果让我回家,我可以专一的学法、做大法工作,但我知道不会让我回家,因为那对于我洪法讲真象不利,那样会给大法带来损失,所以对于这个问题的结果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不执著,我只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其它的就由师父来安排。现在我在工作中干好本职工作后,其余的时间就是学法。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我爱人是个普通工人,不修炼,我日常生活中比较注意圆容家里的环境,在法理上引导他,所以在我修炼中他一直帮助我,在99年7·20之前,我参加集体学法、炼功,他天天在家看孩子,99年7·20之后,在我每次遇到难关时,他都并鼎力相助,不向邪恶妥协,在此我很感谢他。

从2000年6月底我非法关押释放后,投入了讲清真象工作。刚开始,由于我住地只有我一个暴露的大法弟子,所以在做真象时很策略。我们住地只有三个大法弟子,我们始终作为一个整体,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一直做得很好,也很安全。比如第一次我们三人一夜之间将住地的十一幢楼每家不落全发一遍传单,第二天早晨,在上班的路上,我听路人议论,有的说至少得有二十人来做,这样邪恶想不到是我们本地仅有的三人做的,为我们以后开了个好头。

记得2000年国庆节,我们协调好,我回老家的时候,在家的大法弟子在住地贴大字报。第二天,邪恶就开始找我,群众都说:“你可找不到人家,人家根本就没在家,出远门了。”这样,几个大法弟子都没事。还有一次,我单位是平房,我调查好哪些房间有人,哪些房间没人,安排大法弟子去做真象,而我那段时间在离岗班学习,没在单位上班,结果单位怀疑有内线,但也没找我就过去了。我们还照顾到周边的农村,集体去做,发传单、光盘、贴字报、挂条幅等,那段时间一直做得很好。

下面说几个小故事:

2001年夏天,有一次我们又集体行动,在本地发传单、贴字报、往建筑物上印“法轮大法好”等标语。那次行动的较早,天刚刚黑,偶尔路上有人出现,我们当晚做的时候没有险情,可第二天上午,有人举报说是我做的。小区保安找到我爱人要搜家,我正在上班,爱人打电话告知,因为我家的大法书都放在明面,而且墙上挂着师父的大法像和大法轮图,爱人让我回家收拾一下,免得搜家造成损失。我家距单位只隔一条马路,也就三、二分钟就到家了,我当时很自信的告诉他,那些人進不了我家,因为那时师父讲出了“功能”,并告诉弟子发正念,我开始在班上发正念,快下班了,爱人问我那些人找没找我,我说:“他们凭什么找我,没找我。”就这样也没搜家,而是在每天上班的时候,我从家里出来,保安就在我家楼单元门口;下班走進小区,保安又把我送到家门口。跟就跟,我也不躲避,照常上、下班,可我心里一直发正念,几天过去,也不跟了。这期间,其他的同修仍不停的做真象,有一天,在我家楼前,一个常人对保安说:“我们单元里有法轮功资料。”那个保安看着我说:“不管。”

2002年春天,我身上带着西人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广场打出“真、善、忍”横幅那个大图片,还有一封准备邮到某派出所的一封信,去另外一个邪悟的学员家。我们一行三人,被当地小区环卫队长跟踪,因为那两位大法弟子生活在该小区,坏人认识。我们没有察觉,一直走到那个学员家门口(六楼),而清洁工超过我们走到上面,我们也没在意,以为只是扫楼呢,而环卫队长跟我们上来了,在我们敲六楼的房门时,家中没人,而我们却被这两人夹在中间。那个环卫队长手里拿了一些粘贴,说是我们贴的,要把我们送到派出所。我只有一念绝不能叫他们送到派出所,心里一直在发正念,那两位大法弟子向他们解释我们是去看人,然后就下楼了,她们很快不见踪影,我心里更踏实了。我向跟踪的两人讲真象,那个环卫队长比较邪恶,我看一时争辩不清,就说:“你走吧。”他就走了。这时楼下有个常人询问清洁工发生什么事了?我又向他们讲了一会真象。楼里有法轮功资料,被环卫队发现要扣清洁工钱,清洁工因此对大法弟子的行为不理解,我告诉清洁工不能因此而怨恨法轮功,法轮功是好的,大法弟子发真象资料是救人,并告诉他们善有善报的道理。因为当时那个环卫队长莫名其妙的走了,我不知他是否会报警,所以也没多耽搁,也走了。事后回想,这就是功能的作用与正念的威力。

我平时总是随身带着真象资料,打车时我都直接向司机洪法,并递上资料。200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同事一起打车,没有向司机讲真象。一路上同事陆续下车了,就剩我一个人,我也快到家了,我感到那个司机说话时的言语很不善,所以不想给他讲真象。这时,看到有一个摩托车出车祸倒在路上,而没有人,我忽然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我决定向司机讲真象,短短的也就一、二分钟的路程,从何说起?我说:“我有一包东西给你看看,挺好的。”他说:“什么?”我说:“法轮功资料。”他说:“谁炼?”我说:“我炼。”我说的很平静,而我以前讲真象为了增加可信度,也从不回避自己的身份,说着话就到我家楼了,我把资料递给他,开车门下车,可是开不开。他说:“你下不去了,我锁上了(捷达车,司机可自动上锁),跟我上派出所。”我当时一点也没慌乱,冷静的打开车门下了车。他手里拿着那些资料也跟着下了车,一边翻着想看到底写了什么,同时嚷着:“都什么时候了,国家不让炼,还炼?”我说:“我只是想告诉你真象,你如果不想看给我拿回来。”他说:“你家住哪?我记着你。”我说:“我家就住这。”因为楼区有一些人陆续围观过来,我就走了,因为我家是个人资料点,我不能与他纠缠。我边走边发正念,铲除那个司机背后的邪恶。回到家我总结一下教训,在讲真象时要注意先发正念,另外,讲真象时要灵活一些,可以从第三者角度讲。象前述的过程,如果当时不沉着,那个司机踩一脚油门,很可能就把我拉走了。但我当时想救度他的心特别纯正,也许是这一念使我化险为夷。

2001年,我准备买电脑,爱人不同意,认为我的身份危险。我告诉他,我是个技术人员,我拥有电脑,在常人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没什么可怕的。2001年秋天,买回了电脑和打印机,从此开始上网,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因为当时明慧网还没有提出遍地开花,大量的资料还是来自大资料点,同修随时需要什么找到我,我就随时做出来,这样,我家逐渐就成为个人资料点,我负责采编一些当地大法弟子的文章和编辑明慧网交流材料以及印制资料的工作。随着大法弟子不断走向成熟,大家越做越好,我也不能懈怠,一方面满足真象资料的供应,另外,积极关注明慧网的一切信息,正确引导当地同修,使大家共同精進,共同提高。

提起笔来,正法修炼的每一步都历历在目,所以写起来话很多。正法走过了五年,虽然大陆整体修炼环境紧张,但我内心感触,只要听师父的话,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感到修炼很顺畅,没有什么难的,当然很多地方做得与不同时期师父对正法弟子要求的有差距,但我自信我在提高,在前進。

以上交流是我五年来的主要正法修炼经历,不合适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首届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书面交流大会交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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