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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又有两名法轮功成员在中国的拘留所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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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18日】法新社2001年4月17日北京讯,法轮功团体星期二说,两名中年妇女因拒绝背叛她们对被中国取缔的法轮功精神团体的信仰而死于拘留所中。

法轮功团体在送交北京的一份媒体声明中说,这两名妇女是40岁的刘兰香,和43岁的王爱娟。她们被关押在两个拘留所中,并在那里被拷打和折磨致死。

当地的消息证实了两例死亡,但拒绝说明她们的死亡原因。

法轮功的声明说,“据公安内部的知情人透露,甘肃民勤县大法弟子刘兰香是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被活活拷打死的。”

声明说,刘女士的被捕与兰州市一些张贴的法轮功传单有关,她在拘留期间被多次拷打和折磨。警察逼迫她说出是谁打印和分发了这些传单。

法轮功的声明说,“最后,4月9日晚上,刘女士被再次拷打后,被带上手铐吊了起来。拘留所的警察都睡觉了,等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他们发现刘女士已经死去了。”

刘女士原来工作过的中医院的一个工人说:“我听说她死了。”但是这位妇女说,她不知道刘的死因。警察被要求通知死者的工作单位。

两个拘留所的话务员拒绝(承认)这个报告。

一个狱卒说,“我们仍然在建新的拘留所”。“我们这里一个犯人也没关。即使我们关了人,我们也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

另一位修炼者,王女士因为与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一起悬挂一幅呼吁政府停止取缔法轮功的条幅而于4月2日被捕,数日后去世。

法轮功团体说,她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局的拘留所受到拷打。

她的遗体很快在4月8日火化。法轮功团体说,目击者看到了王女士遗体上的伤痕。

王女士曾工作过的潍坊市第一棉纺厂的一位官员证实了王的死亡。

这位官员说,“我听说她死于心脏病”。当进一步问及王女士死亡地点时,他把问题推给了警察。

法轮功在纽约的总部声明,最近的两例死亡使得自1999年7月北京取缔法轮功以来,已经有191位修炼者死于警察的拘留所中。

总部设在香港的人权与民主信息中心在二月中旬已经证实了114例死亡。

在许多情况下,警察宣称死者死于疾病,而非警察的酷刑

法轮功团体倡导清静的生活和纯净的精神,在1999年4月,10000名修炼者在北京举行抗议后,政府取缔了法轮功。

中国领导人认为法轮功是1989年民主运动后对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2001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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