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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芳,如果你曾是法轮大法弟子的话,我想和你交谈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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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2日】 2月28日晚,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及焦点访谈节目又一次推出污蔑法轮功的电视片----“精神控制,命丧'天国'”。其中刘某等三人说是在修法中悟到要到天安门自焚的。我是一个学法轮大法5年的老弟子,凭我对法轮大法的理解,我想同刘云芳交谈几个问题。

刘云芳,你在昨晚的焦点访谈节目里说:“这种圆满的状态就是白日飞升”“用本源的火把整个我烧掉,在空间把肉体火化,变成另一种高级生命,去掉后就进入另一种天地里面”(摘自焦点访谈字幕原话)

首先我要和你谈的是:什么是法轮大法所说的白日飞升。刘云芳,在你说完以上话时,焦点访谈节目出现了一个《在瑞士法会上讲法》的大特写。然而事实是在这本书里,有学员问师父 “问:怎样叫圆满?是像常人一样死去呢,还是由师父安排?”,师父的回答是“白日飞升就是他身体完全修好了,他在世间上修圆满之前也了了愿了,没有什么事情做了,就该走了。这个时候叫天门开,也就是三界的大门打开。然后有的出现天神来接他,或者是有龙,或者是有鹤等等,他坐上去就飞走了,或者有乘坐的天车来拉他。这种事情在古代是非常多的,也有这样的白日飞升。我们这一门要去法轮世界的,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另外在《转法轮》282页也说过“大家可能在古书中,如《神仙传》或者是《丹经》、《道藏》、《性命圭旨》中都写着这样一句话,叫做"白日飞升",就是大白天这人飞起来了。”这样看来你自焚的做法是与法轮大法的法理相矛盾的,既然白日飞升是大白天这个人飞起来,你自焚了,没有肉身了,还怎么飞起来,还怎么去白日飞升呢?你不会糊涂到把“自焚”当成是白日飞升吧!

其次《转法轮》第五讲师父强调过“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本体也要,元婴也要,……”,性命双修是法轮大法的特点之一,你“悟”的这种放弃身体而去自焚的做法是与法轮大法这一法理相违背的。

还有你说的“用本源的火把整个我烧掉,在空间把肉体火化,变成另一种高级生命,去掉后就进入另一种天地里面”这句话概念含糊不清,缺乏逻辑关系:

你这句话里的“空间”一词概念含糊,你是指我们人类存在的这个空间,还是另外空间?如果你是指我们人类存在的这个空间,那么你火化了,还怎么白日飞升,这不与你所说的前一句话“这种圆满的状态就是白日飞升”相矛盾了吗?如果你所说的“空间”是指另外空间,这就与你的自焚做法相矛盾。这句话里的“变成”和“天地”不是法轮功的语言,应该是“修成”和“天体”,尤其你这句话里的“用本源的火”更是无中生有,《在瑞士法会上讲法》中讲到“那么最本源的物质最后是什么呢?就是水”,而你所说的是火,水火是不相容的,谁也不会把水和火混为一谈。

我还想和在病床上的“王进东”谈一个问题,你说你是从师父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中悟到“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我认为师父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主要是要我们放下执著圆满这一最后执著,至于你所说的“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早在1997年3月23日《在美国讲法》师父早已明确提出“人和神的区别,就差在这儿。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就是这个区别。”,你又何必现在去悟呢?其实大法弟子都知道,大法中的“放下生死”决不是要修炼者自杀、自焚,而是要放下执著生死的常人之心。法轮大法的修炼只看人心,主要是在考验时放下常人之心,不是疼那一下才算放下生死,相反法轮大法恰恰反对杀生和自杀,这一点李洪志老师在《在瑞士法会上讲法》早有明确的论述:“在中国有一个学员,是个医学博士生,他正好做解剖试验。做完试验之后,他将拿到博士学位,就是他什么都考试合格了,还要做多少试验,要解剖一千只还是五百只小白鼠,然后他就是拿博士学位了。后来他向他的老师提出来不能这样做,说我现在修了法轮大法,我明白杀生是造业。后来他就和他的导师讲:我不能去杀生,我不要学位了。大家想一想,人要过不了生死这一关,他就圆满不了。但是绝不会让你非得疼那一下儿才算能放下生死,那只是一个形式。我不看重,我看你的心,真正能不能做到。大家想一想,人活在世上无非就是为了名和利。他拿到博士学位之后,他可以将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和前程,他的工资也自然会多,那就不用说了,会高于常人,高于一般的人。人不就为这个活着吗?他连这个都不要了。大家想想他连这个都敢放弃。作为一个年轻人,这些都可以不要了,是不是什么都可以放弃了,他不就等于敢放弃生死吗?人不就为了这些活着吗?这样的人他能够这样做,修炼境界其实也就在那儿了。”

刘云芳,当记者问你“《转法轮》说过不杀生?”,你说:“这个杀生有杀生的更高境界,低层次来说,修炼人业力太大,你就不能杀生,但是你要把这个杀生的概念去掉了,去掉无漏就不叫杀生,顶上高级生命没有这个概念,没有杀生的概念。”(摘自焦点访谈字幕原话)。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直截了当地说:“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你所说的这个高层次能杀生是法轮功所反对的,我认为层次越高越不能杀生,如果高级生命都能杀生,那岂不是要给宇宙带来混乱,给社会带来混乱,《转法轮》一上来就要求“对社会负责”,我们大法弟子也都是这样做的,自1999年7月以来,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活活打死,我们都以大善大忍之心忍受,无一例暴力反抗现象。再说你也没开悟,你也没见过天上的高级生命,你怎么知道顶上高级生命没有杀生的概念?

病床上的郝XX对着记者话筒说:“因为师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法,他说的都是,我们照着他的去做就一毫一厘都不会差的”(摘自焦点访谈字幕原话),我想反问一下郝XX,师父《在悉尼讲法》85页的:“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现在这个人类社会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现了。讲什么安乐死,打针让那人死。大家知道,为什么打针让他死?觉得他痛苦。可是我们却觉得,他痛苦在消业呢,他来世转生,一身轻,没有业力,他会有很大幸福等着他。他痛苦中正在消业的时候,他当然不好过了,你让他不消业杀死他,那不是杀人吗?他带着业力走了,来世他都要还业的。那你说哪个是对的?自杀了还有一个罪。因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顺序,通过你做的对社会尽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连带着。死了,那么整个这个顺序是不是打乱神的安排?你给他打乱了他不放过你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你自焚的做法是不是按照师父说的一毫一厘不差地做呢?

昨晚7点多的焦点访谈播出后,今晨8点钟的中央电视台“早新闻”就播出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节目,今晚各省市电视台更是纷纷报道各地群众对此事的表态,这完全暴露出这次污蔑法轮大法的活动是“有组织,有策划,有指示”的,它表示邪恶之徒在走向灭亡的同时疯狂拉殉葬品。

(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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